索 引 號: | 000014349/2024-35543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組配分類: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體裁分類: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鼓樓區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5-15 |
生效日期: | 2024-05-15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區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鼓樓區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操作細則(暫行)》的通知 | ||
文 號: | 鼓政規〔2024〕2號 | 關 鍵 詞: | 房票;房屋;實施單位;購房;國有土地;補償;細則;住宅;房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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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鼓樓區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操作細則(暫行)》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南京市鼓樓區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操作細則(暫行)》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南京市鼓樓區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操作細則(暫行)
第一條?為規范落實南京市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要求,滿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縮短安置過渡期限,根據《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市政府第318號令)、《南京市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暫行辦法》(寧建征字〔2023〕5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房票安置相關工作的通知》(寧建征字〔2023〕272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房票是房屋征收部門依據被征收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出具給被征收人購置本市住宅房屋的結算憑證。
第三條?房票票面金額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中的被征收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室內裝修及其附著物補償、搬遷獎勵費、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放棄申購安置獎勵及其他補助費不計入房票票面金額。
房票結算金額為房票票面金額與購房獎勵之和。
第四條?房票式樣由區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印制,區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根據需求向區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申領。房票票面應注明征收項目名稱、補償協議編號、房票編號、被征收人基礎信息、票面金額、有效期、房票使用規則等內容。
第五條?本《操作細則》有效期內,對自愿選擇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與區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備案通過后申請房票安置,被征收人填寫《房票結算申請表》,由區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審核發放房票。房票的核發需由區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加蓋房票專用章。
房票核發采用實名制,核發對象為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可持房票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購房款。
第六條?房票有效期為12個月,自開具之日起算,被征收人在有效期內主動放棄或期限屆滿未實際使用的,被征收人應交還房票,按照原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執行。
第七條?房票發出后被征收人補償款被司法查封、凍結、強制執行的,區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應審核后根據相關規定撤銷房票。
第八條?房票損壞不影響使用的,可由申請人書面申請,提供刊登遺失作廢聲明,區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將原房票作廢后補發房票。
第九條?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已納入到市統一的“房源超市”展示系統的住宅房屋、公寓、儲藏室、車庫、商辦等,未經公示的樓盤不得參與房票安置。
房票安置房源籌集、安置房源超市建立及動態管理等工作由市房產局另行規定并組織實施。
第十條?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購房款的,由購房人自行補足。 房票面值大于購房款的,被征收人可書面申請兌付房票余額。
第十一條?房屋開發建設單位根據房屋認購協議和收到的房票,每半年向區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申請房票結算一次,區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收到房票兌付申請后的一年內向房屋開發建設單位結清房票對應款項。
房票持有人購買期房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兌付房票使用面值50%的款項,商品房交付后兌付剩余50%的款項;房票持有人購買現房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并交付商品房后,兌付房票使用面值100%的款項。
第十二條?區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要求房屋開發建設單位補充資料的,房屋建設單位應及時補充。區房屋征收部門、房屋開發建設單位應協助被征收人做好房屋交付、權證登記等工作。
第十三條?房票為專用結算憑證,不得轉讓、抵押、質押、贈與或套現。參與房票安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協助被征收人對房票進行套現,否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被征收人持房票購買住宅房屋,獎勵標準如下:
(一)在安置房申購優惠幅度的基礎上,被征收人持房票購買本市棲霞區孟北、棲霞區百水、雨花臺區綠洲片區市級安置房的,再給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額使用部分不超過10%的購房獎勵。
(二)在安置房申購優惠幅度的基礎上,被征收人持房票購買本市其他安置房的,再給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額使用部分不超過5%的購房獎勵。
(三)僅選擇貨幣補償且放棄申購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持房票購買本市商品房的,給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額使用部分不超過5%的購房獎勵。
購房獎勵由房源所在區政府按規定兌付。本區房源由區房屋征收部門牽頭,原則上由房源權屬單位支付購房獎勵。
第十五條?區房屋征收部門、房屋開發建設單位應協助被征收人做好房屋交付、權證登記等工作,并做好涉及房票的合同爭議、辦證服務、信訪處理、維穩等后續工作。
第十六條?直管住宅公房承租人參照本細則執行,自管住宅公房承租人依據項目情況可參照直管住宅公房執行。
第十七條?本細則由區住房保障和房產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17日,適用于在此期間作出征收決定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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