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00014349/2021-67469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 組配分類: | 解讀材料 | 體裁分類: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鼓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7-07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鼓樓區街道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賦權工作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街道;集中行政處罰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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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樓區街道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賦權工作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方案出臺背景
根據省司法廳《關于南京市鎮(街道)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復函》(蘇司函〔2020〕43號),經省政府批準,在南京市各鎮(街道)開展相對集中處罰權工作。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政府、省司法廳批復,做好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市委編辦和市司法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全面落實鎮(街道)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各鎮(街道)全面落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整合執法主體、下沉執法重心、優化執法力量、創新執法方式,推進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形成一套清單管權責、一支隊伍管執法、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一個網格管治理的基層治理新模式,探索建立適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行政執法模式,提高執法效率和監管水平,切實提升我區基層綜合治理能力。
三、實施主體
全區十三個街道:華僑路街道、寧海路街道、湖南路街道、中央門街道、挹江門街道、江東街道、鳳凰街道、熱河南路街道、下關街道、建寧路街道、寶塔橋街道、小市街道、幕府山街道。
四、主要內容
(一)公布鼓樓區各街道辦事處集中行使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措施權詳細目錄。
(二)落實各賦權部門對街道綜合執法機構的業務培訓和指導,確保賦予街道的行政執法權“放得下、接得住”。
(三)嚴格規范街道作為綜合行政執法主體的法律責任,統一各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文書、印章、證件。
(四)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落實街道綜合執法機構的人員配備、經費保障、辦案場所及裝備等。
(五)加強對街道綜合執法的規范、協調和監督,發揮基層司法所的區位優勢和法治監督等職能作用,確保賦予街道的行政執法權“管得好、有監督”。
政策文件鏈接:
http://www.ilovemusic.com.cn/glqrmzf/202107/t20210709_303249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