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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明確南京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企業第一批獎補時間節點等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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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工信局,江北新區、各國家級開發區經發局,各試點企業、數字化服務商: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關于開展第二批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城市中期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企業函〔2025〕300號)和《南京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中央財政獎補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寧工信規〔2024〕2號)等文件,為明確南京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企業第一批獎補時間節點等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節點 (一)2026年1月20日24點前,通過“南京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線上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完成區級真實性核查并提交至市工信局; (二)2026年1月27日24點前,完成第三方評測和審計機構的現場數字化水平評測和專項財務審計,且通過“南京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線上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完成企業信息檔案填報。 二、其他事項 (一)試點企業在上述時間節點之前完成相應工作,且最終數字化水平達到二級及以上的,按照第一批獎補標準即“不超過改造實際投入的50%、每家企業獎補金額不超過50萬元”予以支持;對于數字化水平達到四級的試點企業,在前述普惠性獎補基礎上,每家企業追加獎補20萬元。 (二)試點企業在上述時間節點之后完成相應工作,且最終數字化水平達到二級及以上的,一律按照第二批獎補標準即“不超過改造實際投入的40%、每家企業獎補金額不超過40萬元”予以支持;對于數字化水平達到四級的試點企業,在前述普惠性獎補基礎上,每家企業追加獎補20萬元。 (三)2024年10月至2026年10月試點期間,原則上每家試點企業只能享受一次獎補。 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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