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00014349/2025-51973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組配分類: | 公示公告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鼓樓區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7-30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區委第二巡察組巡察鼓樓區委研究室反饋會召開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巡察 | |
內容概覽: | |||
在線鏈接地址: | |||
文件下載: | |||
區委第二巡察組巡察鼓樓區委研究室反饋會召開
根據區委關于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25年7月29日,區委第二巡察組巡察鼓樓區委研究室反饋會召開,張健組長代表區委巡察組向區委研究室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區委副書記王玉春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和成果運用提出具體要求,區委研究室主任蘇治主持會議并表態發言。
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5年3月28日至5月28日,區委第二巡察組對區委研究室開展巡察。巡察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守政治巡察定位,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緊扣被巡察黨組織職能責任,聚焦黨中央、省市區委各項決策部署在基層的落實情況,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聚焦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深入查找突出問題,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從嚴從實開展巡察監督。通過開展個別談話,受理群眾來信來電,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順利完成了巡察任務。
會前,張健組長向蘇治同志傳達了區委書記王安偉在書記專題會上的講話精神。張健組長指出,近年來,區委研究室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履行為區委決策提供服務、從事綜合性研究等職責,完成文稿起草、調查研究、深化改革等工作。巡察中,巡察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為:深度學習的能力不夠強,緊跟黨中央決策部署,思考謀劃國家戰略在我區落地生根的意識和能力有待提升。以文輔政的能力有待加強,從宏觀發展態勢中找準我區發力點的本領不夠強,部分文稿的思想和理論高度不夠高。調查研究不夠深入,選題方向與我區發展所需、區委決策所要結合得不夠緊密,部分調研未深入到困難最集中、問題最突出、矛盾最尖銳的一線。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不夠大,讓企業和群眾分享到改革紅利、有效激發市場活力等方面的改革項目較少,全區勇于改革、善于創新的氛圍營造有所不足。意識形態和保密工作不夠嚴格。廉政監督落實不到邊。工作作風不夠嚴實,深入一線察民情、解民憂、紓民困、破難題等方面做的不夠實。隊伍能力建設有待加強,少數干部對產業發展、科技創新、城市更新、社會治理等全區重點工作專業知識儲備不足,部分干部眼界思路不寬,創新意識不強。
張健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四點意見建議:一要強化理論武裝,提高政治能力。二要聚焦主責主業,提升履職質效。三要堅持求真務實,深化從嚴治黨。四要加強巡察整改,壓實整改責任。
張健要求,區委研究室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政治方向,堅持問題導向,堅守價值取向,堅決落實政治巡察要求。要切實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巡察反饋意見,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確保整改取得實質性效果。巡察整改情況,要按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向社會公開,廣泛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
王玉春要求,對巡察發現的問題要以系統觀念開展全流程整改,確保改深、改透、改徹底,逐一對賬銷號,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推動創新、提升能力良性循環。整改過程要堅持舉一反三,杜絕就事論事,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并舉,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努力讓巡察整改的過程成為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促進發展的過程,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最大限度地將“問題清單”轉化為“成果清單”。按照最新的巡察整改要求,集中整改期時限為半年,但集中整改期只是巡察整改的第一個階段,有的問題可以在集中整改期內解決,有的需要分步推進、逐步解決,有的雖然解決了但還需要長期堅持、持續鞏固,堅決防止用工作部署代替整改落實,堅決防止“紙面整改”。
蘇治表示,要把巡察整改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結合起來,與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結合起來,以“釘釘子”精神推動整改落實,逐項逐條梳理反饋問題,迅速研究制定詳細、具體、可操作的整改方案,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整改工作的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逐一對賬銷號,確保責任到人、任務到崗、要求到位,拿出實質性的舉措,建立長效機制,堅決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切實把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為強化內部管理、健全制度機制、提升治理效能的實際舉措,轉化為改進工作作風、激發擔當作為的顯著成效,更好服務全區高質量發展大局。
區委巡察辦有關同志和區委第二巡察組全體組員(含意識形態和保密工作專項檢查組成員)、區委研究室領導班子成員參加會議;區委研究室其他黨員干部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