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00014349/2023-44925 | 主題分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 |
組配分類: | 區政府文件 | 體裁分類: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鼓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5-24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區政府關于做好鼓樓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鼓政〔2023〕72號 | 關 鍵 詞: | 經濟;普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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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府關于做好鼓樓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22號)、《省政府關于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蘇政發〔2023〕11號)和《市政府關于做好南京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寧政發〔2023〕25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要求,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民普查,堅持實事求是、改革創新,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反映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
(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調查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通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進一步夯實我區統計基礎,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為更好落實宏觀調控政策、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科學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推動高質量發展、在新時代新征程上更好“扛起新使命、譜寫新篇章”、奮力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鼓樓新實踐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對象和范圍、內容和時間
(一)普查對象和范圍。在我區行政區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二)普查內容和時間。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三、普查組織實施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調查內容增多、技術要求提高、工作難度加大。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全區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區街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統籌協調,創新手段,扎實做好普查組織實施工作。
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將成立南京市鼓樓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和職責另發),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統計局,具體負責普查的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要明確分管領導和業務負責人,按需要派員集中辦公,按照工作目標和節點進度參加工作例會,全程參與普查組織協調工作,參與對普查單位和數據的分析評估。
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把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列為今明兩年的重點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好普查工作;要建立健全普查責任體系,加強督促檢查、跟蹤問效、政策激勵,提高普查工作質效。
四、普查職責分工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區統計局作為普查工作牽頭部門,要切實擔負起全區普查的組織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本系統(行業)普查的相關職責,包括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通過系統(行業)管理渠道對未清查到的單位進行查漏補缺、對相關對象開展普查宣傳、協調上級對口部門和督促所屬單位配合做好普查登記等。
涉及普查試點、清查、登記、發布等階段宣傳動員和相關媒體宣傳落實、協調方面的事項,由區統計局、區委宣傳部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區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的事項,由區委政法委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區委編辦負責和協調;涉及服務業企業、總部經濟、商業綜合體、樓宇經濟等活動單位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區發改委、區科技局、區司法局、區人社局、區建設局、區商務局、區文旅局、區投促局和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工業和信息企業調查方面的事項,涉及內、外網的線路連接和網絡安全的事項,由區發改委(區工信局、區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和協調;涉及駐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社會培訓機構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區教育局、區科技局、區衛健委、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和協調;涉及科技類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區科技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和協調;涉及保安、物業公司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區公安分局和區房產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基層自治組織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區民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建筑企業、房地產企業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區建設局、區房產局負責和協調;涉及交通運輸業市場主體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區建設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商貿企業、單位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區商務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國有資產企業單位調查方面的事項,由區國資辦負責和協調;涉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項,由區市場監管局、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和協調;涉及企業、民族宗教單位名錄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區市場監管局、區行政審批局、區民宗局、區稅務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無證經營攤點清查的查遺補漏,由區城管局負責和協調;涉及金融、證券、保險方面的事項,由區金融監管局負責和協調;涉及電子地圖方面的事項由規劃資源局鼓樓分局負責和協調;區政府其他各有關部門,也要各負其責,協調本部門管理對象配合和落實普查工作任務。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明確普查工作機構或成立專班,研究解決行業普查問題,全程參與對本系統行業或產業普查單位和數據的審核評估確認工作,適時開展普查宣傳工作。
五、普查重點工作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2023年和2024年區政府年度重點工作,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貫徹落實區政府要求,組織好經濟普查各階段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抓好投入產出調查、普查試點、“兩員”選聘及培訓、單位清查、普查登記、數據處理、資料開發等工作。
(一)組織投入產出調查。深入本地區調查單位了解企業主要產品或活動種類、數量和金額,生產過程中制造成本、購進材料來源和產品初次去向等,指導企業正確填報投入產出調查統計電子臺賬和投入產出調查表。
(二)開展普查試點。聚焦此次普查涉及的新內容、新方法、新技術以及重點難點問題,高質量組織開展普查試點,積累經驗、發現不足,為進一步優化完善普查方案奠定基礎,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質效和水平。
(三)完善“兩員”選聘機制。各成員單位要選調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組織協調能力強、有普查工作經驗的同志參加普查日常工作,優先選調(聘)網格化管理人員、基層工商稅務協管員、城管協管員、民政協管員、物業管理人員、商場或綜合體管理人員、大中型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等充實到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隊伍。創新“兩員”選聘方式,有條件的地區可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加強對普查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日常管理,建立普查工作人員考核機制,為普查工作的高質量開展提供人力保障。
(四)強化業務培訓。區統計局和各街道要加強對普查指導員、普查員、普查對象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采用逐級或跨級的方式,統一組織開展線上線下業務培訓。運用多媒體技術開發科學合理、通俗易懂、適合普查對象的培訓材料,注重模擬入戶調查情景,將理論講解和案例講解相結合,及時發現并解決調查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確保普查人員熟練掌握普查流程。
(五)做好單位清查。精心組織好普查區劃分及繪圖、部門數據收集整理、清查底冊編制、“地毯式”清查、數據編碼與審核、查疑補漏、數據檢查與評估分析、清查結果上報與普查名錄編制等單位清查各環節工作,摸清全區基本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的基本情況,為正式普查奠定基礎。
(六)開展普查登記。充分發揮行政動員優勢,主動爭取各方力量廣泛參與普查。各級普查機構要對現場登記進展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分類指導,普查人員要自覺規范現場登記行為,爭取普查對象的信任、支持和配合,確保普查數據應統盡統、統準統全。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行業、產業單位普查數據的審核和分析研究,及時發現和依法處理行業單位普查數據填報中存在的拒報和提供不真實統計數據的問題。
(七)做好數據處理。制定普查數據處理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落實數據處理所需軟硬件設備和物資,分級搭建數據處理環境,強化數據處理各環節的規范管理,及時開展本級數據匯總分析工作,確保普查數據質量和安全。
(八)注重普查資料的開發利用。要依法及時向社會公布普查結果,并積極利用普查資料進行分析研究和完善更新基本單位名錄庫,為開展各類統計調查提供基礎信息支持,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決策參考。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普查數據。
(二)強化宣傳引導。各級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通過新聞媒體以及有關公共服務平臺廣泛開展經濟普查宣傳,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為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落實支撐保障。各街道要把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列入2023年至2024年的重點工作計劃,迅速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各相關部門、板塊要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科室,指定普查工作負責人和聯系人。要充分發揮街道和社區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有關單位要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確保商調人員的基本權益不受影響。在安排普查經費時,要充分考慮本地區經濟的發展規模,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及時將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有序開展。對于在普查關鍵節點加班加點的,聘用人員可獲得相應的加班補貼,在職在編人員按相關規定補休。
(四)確保數據質量。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完善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數據質量控制辦法,對普查培訓、單位清查、普查登記、數據處理、抽查驗收等各個環節實行嚴格的全流程質量控制,確保數據質量。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的安全。適時將普查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統計督察。
(五)創新手段方式。要充分運用先進技術和載體,提升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及其他大數據,推進電子證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應用,采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普查,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數據處理效能。支持普查對象通過網絡自主報送普查數據,科學、規范、高效推進普查工作。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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