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00014349/2022-112544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組配分類: | 區政府辦文件 | 體裁分類: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鼓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11-09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鼓樓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通知 | ||
文 號: | 鼓政辦〔2022〕55 號 | 關 鍵 詞: | 行政許可;清單;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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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鼓樓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通知
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南京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通知》(寧政辦發〔2022〕44號)》精神,進一步明晰行政許可權力邊界、規范行政許可運行,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結合我區工作實際,現將在全區范圍內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實清單編制責任。區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統稱協調辦)負責組織區級有關部門編制本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報區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區委編辦負責指導許可事項的區級實施機關的明確工作,區司法局負責許可事項清單的合法性審查。區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不得超出南京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范圍。
二、明確清單編制要求。將依法實施(含初審、受理、受委托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各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對本區行政許可事項實行精準認領,事項范圍不得超出上級清單范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需逐項明確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此前各級行政許可事項調整的層級、方式與本次公布的清單不一致的,按照本次清單規定實施。對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事項按照改革方案明確相關要素。
三、做好許可事項審管銜接。對列入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事項,要明確監管重點環節,實施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對審管一體事項,審批部門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管主體責任;對審管分離事項,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審批部門對審批行為、過程和結果負責,行業主管部門履行事中事后監管主體責任。與行政許可事項對應的監管事項,要納入“互聯網+監管”平臺監管事項動態管理系統。
四、嚴肅清查整治變相許可。嚴格落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要求,堅決防止行政許可“明減暗增”。嚴禁有關行政機關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備案、證明、目錄、計劃、規劃、指定、認證、年檢等名義要求行政相對人經申請獲批后方可從事特定活動。區協調辦要會同司法等部門,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堅決避免擴大審批范圍、實施變相行政許可等行為。對被認定為變相許可的,要通過停止實施、調整實施方式、完善設定依據等方式予以糾正。
五、做好清單實施保障。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堅持系統思維,統籌推進行政許可事項等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確保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發揮實效。區協調辦要加強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對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情況動態評估。依托12345政務服務熱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南京市鼓樓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共171項)
??????????鼓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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