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00014349/2020-95550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 組配分類: | 區政府辦文件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鼓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9-10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 信息名稱: | 關于印發《南京鼓樓區塊鏈產業先導區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 | ||
| 文 號: | 鼓政辦〔2020〕27號 | 關 鍵 詞: | 鼓樓區;鼓樓;扶持;應用;政策;補貼;先導;先導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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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南京鼓樓區塊鏈產業先導區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南京鼓樓區塊鏈產業先導區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鼓樓區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16日
南京鼓樓區塊鏈產業先導區發展
若干政策措施(試行)
為加快推進南京鼓樓區塊鏈產業先導區建設,加速把鼓樓高新區打造成區塊鏈技術和產業集聚發展、創新發展的戰略高地,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本政策所稱區塊鏈企業是指從事以區塊鏈技術為特征的技術研究、產業開發、數據處理、場景應用、平臺運營、檢測認證和教育培訓等領域的企業或機構。
本政策適用于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鼓樓區塊鏈先導區范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區塊鏈的企業或機構。
第一條落戶扶持
新落戶鼓樓高新區并經評審認定的區塊鏈企業,在鼓樓區創新廣場A3棟內提供不超過500平方米的科研辦公場地,實施租金“兩免三減半”政策。
第二條經營扶持
登記注冊在鼓樓高新區的區塊鏈技術企業,對政策期內自主研發完成的區塊鏈項目,通過區塊鏈技術服務、應用服務,成功進行市場化應用,年度區塊鏈業務營收首次達到2000萬元不滿50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獎勵;達到5000萬元不滿1億元的,給予100萬元獎勵;達到1億元及以上的,給予200萬元獎勵。以上一次性獎勵,不超過該年度企業上繳稅收在鼓樓區的地方留存部分。
鼓勵區塊鏈企業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或其它企業購買與區塊鏈技術相關的科技創新服務和技術成果,對區塊鏈企業按照購買金額的20%給予支持,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鼓勵區塊鏈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與國家、省、市相關計劃的銜接,對區塊鏈企業在全面執行國家研發費用175%稅前加計扣除基礎上,再按25%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標準給予獎補,每家企業最高補貼1000萬元。
經認定屬于區塊鏈技術研發和應用創新的先導區內企業,政策期內,經市級認定的獨角獸企業、培育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以及在境內資本市場上市、境外主要資本市場上市、國內新三板掛牌的,在享受省、市、區政策之外,再按區獎勵標準的30%追加獎勵。
第三條專利扶持
鼓勵區塊鏈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創造活動。區塊鏈企業新增與區塊鏈技術相關的授權發明專利(自主研發)的,在享受省、市、區政策之外,對獲得首件授權發明專利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00元,對第二件(含以上)授權發明專利給予每件3000元獎勵,最高獎勵20萬元。
通過《專利合作條約》進行國際專利申請并獲得授權的,每件授權專利獎勵5萬元。
第四條平臺扶持
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對獲得國家級、省級認定的區塊鏈技術重點實驗室,經確認批準后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獎勵。對省級及以上認定的區塊鏈研究中心、評測中心、數據中心、存儲中心等公共平臺且取得相關資質的,給予100萬元獎勵。
支持國內外高等院校、專業機構建設人才培養基地,建立人才合作培訓或訂單式培養機制,采取事后補助的方式,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鼓勵和支持先導區內相關企業組織員工開展符合區塊鏈產業發展需求的技能培訓,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五條應用扶持
加快區塊鏈應用場景的示范項目落地,每年開放一批區塊鏈應用場景建設。
對提供區塊鏈示范項目信息服務的企業,區塊鏈應用示范建設累計達到一定節點,且有效交易量累計達到一定數量的,一次性給予前3名每家最高50萬元獎勵。
第六條人才扶持
對入駐先導區內的區塊鏈企業人才,年薪收入(含工資薪金、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0萬元的,根據其個人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對鼓樓高新區的經濟貢獻予以獎勵,獎勵期三年。對入駐先導區內的區塊鏈企業人才申報“創業南京”高層次人才的,優先給予扶持,并對入選區級(含)以上“創業南京”高層次人才項目,在原有扶持基礎上再給予20萬元獎勵。
對新注冊落地企業引進的區塊鏈技術人才落戶提供便利、子女入學優先提供優質教育資源。
第七條金融扶持
設立鼓樓高新區區塊鏈專項引導基金,重點投向先導區內區塊鏈企業。幫助先導區內區塊鏈企業對接省、市級創業投資基金,爭取金融支持。
幫助區塊鏈企業在研發、創新過程中,爭取政策性銀行融資貸款,協調擔保服務,并按企業實際發生的銀行貸款利息的30%給予補貼,三年貼息金額每家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第八條活動扶持
對承辦國際性的、全國性的區塊鏈研討、論壇等高水平交流會議的區塊鏈企業,按照區塊鏈企業實際出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貼。
對落戶鼓樓高新區并經認定市級以上區塊鏈領域的行業協會,根據開展活動情況給予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活動經費補貼。
附則
對區塊鏈技術及應用領域的特別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可給予“一事一議”扶持政策。
本扶持政策與其它同類政策重復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符合本政策規定的區塊鏈企業、人才向鼓樓高新區提交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經認定符合條件的,給予獎勵或補貼。
本政策由鼓樓高新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并執行。獲得獎勵或補貼的涉稅支出由獲得獎勵或補貼的企業或個人承擔。
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試行期三年。
政策解讀鏈接:http://www.ilovemusic.com.cn/glqrmzf/202009/t20200917_2408948.html

